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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高三毕业生打算在暑假找一份兼职然后在58同城上看到了电影院招聘检票员然后我就跟我朋友一起与该公司取得了联系,我们就去了他给我们的联系地点(轻轨2号线袁家岗1号出口喜盈门范城5号楼1608)进行面试,他告诉我们要缴纳399元的费用办取上岗证否则无法上班所以我就跟我朋友一起缴纳了798元,他告诉我们在上班一个月后这笔钱会由影城进行报销(以工资形式)我们缴完费用之后就让我们7月5号上班,他会在7月4号以短信形式通知我们具体工作地点,结果我们在7月5号收到通知结果却是落选,现在我们只想要把这笔钱退还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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